大家都知道的!因為一些有的沒的事發生,奧麗薇每天的腦中都在打轉,除了工作之外也想了很多事情,也“又”開始寫日記了!也因此很想跟我部落格中的好姊妹們聊一點心裡話說。

我的日記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:

昨天晚上看了李國修跟王月受訪的節目(黃嘉千的節目),原來一等夫妻是分房睡,二等夫妻分床睡,一起睡的是三等夫妻!聽了覺得很妙很妙∼!如果我有自己的房間!我就可以盡情在房間當中敷臉、拔腋毛、挖鼻孔,還有選用我喜歡的花朵圖案床單,讓對方永遠都覺得我是個完美的女人,因為他看不到我最醜的樣子!為什麼在一起久了就會被看光光自己所有的醜事呢?女人只為了想證明認定對方,所以隨便一點才表示親密嗎?李國修睡覺會打呼!王月睡覺會放屁!所以他們選擇分房睡,而且現在雙方都仍迷戀著對方!我以前覺得分房睡真是要不得,但以後我要!!!女人用自己敢大辣辣做任何事來當做因為跟對方很親密的證明,錯∼錯錯!我現在才覺得這是錯的,整個很活該!當對方說:「有小肚子太可愛了!跟我一起吃宵夜太好了、我喜歡妳素顏的樣子」等等時千萬不能相信!?

奧麗薇”現在”規定大家不能在情人、男友、老公面前做的事:

一、任意變胖,一起開心的吃宵夜,倒楣的是妳,不會變胖的體質除外!

二、拔體毛,尤其是腋毛及跨下會”超出”比基尼內褲的毛。

三、放屁∼請千萬不要啊∼∼∼∼∼

四、露出肥胖的贅肉,身裁好的話可偶爾裸體晃過男人面前,變型的身裁就請不要。

五、穿髒髒的發黃內衣或不成套的內衣(可技巧性的穿同色系但不同款的內衣)

六、不洗頭或愛用鯊魚夾。這是歐巴桑的行為。

七、穿內衣的樣子(因為會有要將副乳塞進內衣中的動作∼哈哈!)

八、隨便穿(就算在家的家居服及睡衣也請穿好看的)

九、挖鼻孔,這不用我解釋了吧!

十、還有很多連男人這樣做都很糟的事我就不多提。

昨天在跟好姊妹的飯局中聊到這話題,有一位已經結婚,有一位有男友,大家都會在對方面前放屁,另一位則是可以盡情的放屁,因為還單身中!但她們都說生活在一起要這樣ㄍㄧㄣ嗎?在一起就要接受對方的一切啊!奧麗薇我就說:「女人啊都是真正的接受男友或老公的一切喔!但男人跟老公可沒有!!!?」不是嗎?她們還說為何要為對方讓自己活得這樣ㄍㄧㄣ,我說這絕對是“為自己”!不是嗎?!部落格中的姊妹們∼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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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觀玲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